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成立于2013年,学院设有新闻学(国际新闻传播实验班)、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等本科专业,其中新闻学专业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新闻采访理论与实践》《红色经典阅读与传播》课程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课程,《媒介伦理与法规》课程入选国家级精品在线课程。学院拥有新闻传播学一级硕士学位授权点和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授予点,与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等共建“文化传播学”二级博士点。学院设有独立的资料中心,拥有国内一流的实践教学条件,配备虚拟演播厅、非线性编辑机房、影视放映室、录音室、摄影实训室等功能区域,能够全面支持师生开展实践创作。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科研助理、教学助理、管理助理岗位共计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政治素质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 工作认真负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敬业精神与团队协作能力。
3. 身心健康,能够胜任岗位日常工作安排。
4. 专业基础扎实,具备对应岗位所需的知识与实操能力。
(二)岗位条件
具体岗位职责与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流程
(一)报名
1. 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复印件;
(3)岗位报名表(详见附件2)。
2. 提交要求
请将以上材料扫描整合为单个PDF文档,发送至指定邮箱2047721362@qq.com,请将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xx类助理报名表”。
3. 报名时间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12日中午12:00截止。
(二)资格初审与面试
学院招聘工作组按照招聘条件开展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同学统一通知参加面试。报名人数较多时,所有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均可参加面试。
(三)人选确定与公示
结合面试综合表现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名单将在新闻传播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办理录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办理上岗手续。
四、相关说明
1. 本次招聘岗位为非事业编、非全日制合同聘用制,按照学校及学院相关制度统一管理。
2. 岗位薪酬待遇按照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3. 报名人员须保证所提交全部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立即取消应聘及录用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7-67863589
联系邮箱:2047721362@qq.com
新闻传播学院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