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新闻传播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组织机构
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和工作需要,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命题小组、复试资格审查小组、考务小组、成绩复核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巡视督查小组,确保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顺利进行。
复试细则
(一)复试最低分数线、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复试名单
专业名称及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及代码 |
复试最低分数线 |
招生计划(已接收推免人数) |
复试人数 |
总分 |
政治、外语 |
专业1、2 |
新闻传播学0503 |
01新闻学 |
367 |
54 |
81 |
33(11) |
32 |
02传播学 |
367 |
54 |
81 |
03广播与电视 |
367 |
54 |
81 |
04新媒介传播 |
367 |
54 |
81 |
新闻与传播055200 |
00不区分研究方向 |
372 |
54 |
81 |
56(16) |
60 |
注:复试人数中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支教团推免生,以上特殊类型考生由学校统筹,不占我院招生计划,此表中复试人数未包含此类考生。
(二)复试时间
报到时间:3月29日上午9:00,报到地点:9号楼8楼新闻传播学院(考生当天凭初试准考证进入学校)
笔试时间:3月29日下午14:00,笔试地点:9号楼教室(具体地点见当天公告)
面试时间:3月30日上午9:00开始,面试地点:9号楼8楼新闻传播学院
(三)复试资格审查
时间:3月29日上午9:00
地点:9号楼8楼新闻传播学院823办公室
提交以下资格审查材料,具体包括以下7类:
1、初试准考证复印件;
2、身份证复印件;
3、《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填写并加盖印章;
4、《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由考生本人亲笔签字;
5、大学期间成绩单:应届生由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往届毕业生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复印并加盖公章;
6、学籍学历证明材料:往届生准备《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本科生准备学生证扫描件和学校开具的在读证明;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考生准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7、个人简历:主要包括个人基本信息、思想道德品质情况和学习、工作及社会实践经历等,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附大学成绩单(教务部门盖章)、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支撑材料。
以上部分材料供复试资格审核使用,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或弄虚作假者,不予复试。过期不提交复试相关材料者不予复试。
(四)名单(详情见附件)
(五)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复试采取线下方式进行。
2、复试包含笔试、面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等考核形式,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的考查。
3、专业笔试安排:
笔试总分为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40%,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与写作综合能力,考试时间为100分钟,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3月29日 14:00
笔试地点:9号楼教室(详情见当天学院通知公告)
4、面试安排:每名考生面试总时间约为20分钟,分英语能力测试和专业综合能力面试两组进行。其中,学硕和专硕专业综合能力测试分两组在不同教室安排,具体教室以现场通知为准。具体安排如下:
(1)专业综合能力面试。考生按自己抽取的顺序进入指定考场面试,总时长约15分钟,分三个阶段进行。
首先,简短自我介绍和简述研究计划,时长控制在2分钟以内。
其次,考生从专业知识题库中抽取一道题目并进行现场回答,时间4分钟左右。
最后,复试小组人员围绕考生基本情况介绍和专业知识回答情况等进行提问,考生立即口头回答,时间9分钟左右。
(2)英语能力测试。候场考生按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英语面试考场进行测试,时间5分钟左右。
首先,英语简短自我介绍。
其次,考生用英语回答考官提问,并与考官进行交流。
(六)成绩和录取
1、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英语能力测试成绩×10% +专业笔试成绩×40% +专业综合能力面试成绩×50%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复试不合格者(复试成绩60分以下)不予录取。
2、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初试总分÷5×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
3、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拟录取规则:
(1)各专业按复试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在录取名单最终确定前,若考生放弃拟录取,将按各专业方向成绩高低依次补录。
5、注意事项:
考生面试时须准备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相关材料备查备询。
(七)监督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
举报邮箱:ccnujc2022@163.com
举报、投诉电话:027-67868619
申诉单位名称:新闻传播学院
受理单位通讯地址: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9号楼新闻传播学院
华中师范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2023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