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整体工作的安排,现将我院2025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和学位授予等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工作周期表见附件1):
一、硕士学位论文盲评送审工作
1.学位论文盲评送审工作依据《华中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盲评工作实施办法》(华师行字〔2025〕6号)(以下简称《办法》)https://gs.ccnu.edu.cn/info/1058/4073.htm开展。
2.毕业生应加强平台系统性流程的规范操作,及时联系导师做好审核工作,学院每周进行相对集中审核。盲评材料的具体要求见《办法》附件2,相关流程和表格等由学院提供咨询和指导。
3.学院对硕士学位论文盲评材料接收的截止时间为4月6日,硕士学位论文一次性盲审工作周期一般为20个工作日,增评另计。接收盲评材料时间截止后送审的学位论文,不能保证在答辩截止日前反馈盲评结果。
4.学位论文盲评结果处理及学术复核等相关工作的开展以《办法》为准,请学位申请人及导师加强学习。
5.如有以实践成果申请专业学位的,请于3月15日之前报告给研究生教学秘书,由学院报告研究生院后开展具体工作。
6.涉密论文按《华中师范大学涉密研究生与涉密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学位申请人应在学位论文开题前向学院报备,由学院与学校保密办、研究生院做好沟通工作。
二、学位论文答辩工作
根据学位法和国家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管理文件精神,以及学校进一步严格规范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要求,学院要加强开题、答辩等过程管理:
1.学院按照学科专业组织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硕士学位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不少于三人,原则上其中校外同行专家至少一人。答辩时间预计在5月20左右。
2.学位论文或者实践成果应当在答辩前送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审阅,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独立负责地履行职责。
3.盲评结果及《办法》附件3和附件4(若有)的相关内容应在答辩时予以呈现,并以一定形式进行说明。
4.答辩后根据相关要求,将《办法》附件3、附件4、附件5(若有)提交给学院留存。
三、学位授予工作
2025年上半年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拟于6月中旬召开。
5月29日(周四)前,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将完成学位授予各项工作,并于6月3日(周二)前将表决票、建议授予名册、决议、论文评阅及检测工作的开展情况等材料按要求报送至分会和研究生院学位办。学位论文定稿报送要求见附件2。
附件:
1.2025年上半年论文送审与学位授予工作周期表
2.学位论文定稿报送要求
新闻传播学院
2025年3月5日
附件1:
2025上半年论文送审与学位授予工作周期表 |
工作事项 | 时间 | 工作要求 |
硕盲 | 4月7日 | 毕业生于4月6日之前完成盲审前各项要求,并在系统上传盲审论文 |
答辩安排 | 4月28日前 | 学院报备并公布答辩安排 |
答辩 | 5月20日左右 | 具体安排等学院后续通知 |
院会 | 5月29日前 | 学院落实,报相关分会统筹 |
分会 | 5月30日前 | 各分会落实,会务安排5月20日前报备、决议材料6月3日前报送校学位办 |
校会 | 6月11日(拟) | 校学位办落实 |
附件2:
学位论文定稿报送要求
根据学位法第三十条、三十一条及上级部门有关通知文件要求,学校应当保存学位申请人的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等资料,建立本单位质量保障制度,加强质量管理,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我校博士学位论文须同时交存国家图书馆和有关专业图书馆,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须在一定的社会范围内公开,接受监督。
有关学位论文定稿报送的要求如下:
1.学位论文定稿须经作者签字授权后,由培养单位督促确认,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各版本定稿必须保证完全一致。
2.“电子版”学位论文定稿须按要求于本学期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召开前上传至校研究生教育综合平台,“纸质版”学位论文定稿根据国家图书馆等单位的通知要求由研究生院统筹提交报送。
3.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在“中国知网”和“万方数据”公开,论文作者须及时登陆两平台了解论文发布、版权与稿酬支付等相关情况。
学位论文如需延期公开,作者应在学位论文的版权使用授权书上选择相关年限;除涉密论文外,如不宜公开,经作者申请、导师和学院审核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核备案。
具体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报送要求见下表(“Z”为纸质版,“D”为电子版):
送达单位 | 硕士学位论文 | 博士学位论文 | 说明 |
| 人文 社科 | 理工 农科 | 人文 社科 | 理工 农科 |
|
国家图书馆 | / | / | Z | Z | 由研究生院统筹报送 |
中国社会科学院图书馆 | D | / | D | / |
中国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万方数据) | D | D | D | D |
中国知网 | D | D | D | D |
校档案馆 | / | / | Z | Z | 直接放入档案袋 |
校图书馆 | 以校图书馆通知为准 |